对与好

时间:2020-04-26 15:32:27 | 作者:袁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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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好”之事广泛存在于社会之中,但既对又好之事却并不多见。两个大学生脚踩轮滑鞋代步,完成了五百多公里的征途。这青春专属的疯狂和坚持,令许多网友叫好。但这样违反了交通法规,却又是不对的。穿符合校规的校服是对的,却并不符合学生心意。生活中的许多事件都在对与不对、好与不好之间交错。

要做既对又好之事的前提一定是了解“对”与“好”为什么产生和存在。

“对”,于法;“好”,于心。法,即法律,是客观因素。符合法律,便是对的。心,即内心,是主观因素。符合你内心的价值观,便是好的。

对象有别,判断不同。一件事对与不对,由法律衡量,非黑即白。生活中不乏消费者受骗后堵商店的行为,许多人也认为奸商应当受到这种惩罚,但实际却违反了法律,所以不论舆论站在哪一边,这始终是一件不对的事情。由此,对象不同所造成的判断区别在于好与不好。一个人的经历、生活环境的不同造成内心价值观的区别。吃狗肉是近些年热点话题。对于爱狗人士来讲,他们将狗视为他们的伙伴,形成了不应吃狗肉的观念,于是便认为这是不好的;而商家只是将狗视为生活见识网wWw.0279.nEt牲畜,能使自己致富,便认为这是好的。不同内心从不同角度去判断便形成了好与不好之事。

归根结底,重中之重是如何做一件既对又好的事。

《孝经》: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此为第一点。当做一件事情的时候,这件事一定是合法的,是对的。这要求我们在做事之前首先考虑这件事是否合法,不能够违背法律。如此便可做对的事。

莎翁有言,“人们可以支配自己的命运,若我们受制于人,那错不在命运,而在我们自己。”此为第二点。当做一件事时,它必须符合我们内心。凡心之所向,素履以往。做自己想做之事,如此便可做对于自己好的事。

“最高的圣德便是为旁人着想”是雪莱的名言。此为第三点。当做一件事时,我们需要顾及他人的感受。一件事,不能光从自己的角度看,还需要会从别人的视角去看待。别人所赞同之事,自然便是对于别人好的事。

“对”与“好”广泛存在于社会之中,以法律为根本,以内心为依据,方可又对又好。做又对又好之事,可以使人们更加团结和谐;做又对又好之事,可以使社会充满正能量。愿对与好之事常在,使社会又对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