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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将伴我一生。
我家算是书香家庭吧。爷爷琴棋书画除了琴以外,样样在行;姥爷直到临终前几天,还戴着老花镜看报纸;爸爸整天不是上班吃饭睡觉,就是看书,偶尔也会上网看看“新浪新闻”;我妈是走在潮流最前端的,捧着《藏地密码》,全套10本的书,一星期多就看完了,就连《小时代》,我妈也用2天一本的速度看完了。
同是一家人,我怎能例外?
据妈妈所说,我上幼儿园以后,天天把生字给他读一遍,读完还不忘得瑟得瑟。后来,整个小屁孩儿年代都浸在墨香中。认的字不多,只能看连环画,酷爱“阅读”的我,每每读完还不忘给爸爸妈妈汇报“功绩”。
那时啊,简单又纯真,每次回忆,嘴边的酒窝都盛满了幸福。
再后来,喜欢上了中国独特的方块字,喜欢上了书本浓郁的墨香。小美人鱼凄美的爱情故事、睡美人安静的一生、彼得潘的永无乡、波莉安娜的乐观向上……无不使我迷恋。
那些故事,谁都读过吧?都是童年美好的回忆啊!
可惜,越美好失去得越快。
当小美人鱼化为美丽的泡沫,睡美人得到王子的吻,彼得潘回到永无乡,我们那些美丽的童话最终还是结束了,没有估计我们的不舍,而童年,也伴随着灰姑娘十二点的钟声一起完结。
那些日子,连自己都没发觉自己变了,有谁能挡得住时光呢?在时间面前,我们都只是毫无战斗力的一群蚂蚁,轻轻一碰,便可被虚无的物质所伤。
纯黑色的文字,演变成现在的我。
现在喜欢读小说。
有一篇小说,我记忆很深刻。
一个中上层阶级的人,经常在楼下一家小餐馆喝稀粥。那是一个属于农民工的生活见识网wWw.0279.nEt饭店。占地不大,位置更少,但是因为便宜,每当农民工下班上班的高峰期,那里就挤满了人,于是一些农民工们就蹲在街边的树荫下吃饭。那人因为迫不得已也蹲在了树荫下,因为和善,渐渐跟工人们说到一起了。秋末,家里要装修房子,需要往楼上运细沙,妻子在楼下的农民工那里砍到了300元的价格。收工后,只向妻子要了一百元,理由是大哥和他们平起平坐。
作者在结尾说:“和你认识或陌生的人平起平坐吧,和你的生活和社会平起平坐吧,你会发觉,这个世界每颗心灵都有温度,都有自己独特的光芒。”我特别喜欢这段话,熟读成诵。
是啊,庙殿中的菩萨高高在上,却无人敢亲近;乡间的汉子们常常席地而坐,所以他们有五湖四海的朋友。
常常一篇小说就能让我意识到许多生活中渺小微茫却又无处不在的道理。没有把握说自己已经明白太多,所以,才要不断阅读,不断体会。
还有现代诗,我也很喜欢。
有一首诗叫做《冬天里的故乡》。
“故乡的屋顶像爬虫
静悄悄
蜷睡在落叶的冬天
雪又白又胖
父亲和树很瘦
门口雪地上一条扫出的小路
很短
很孤独”
这首诗是王海桑的,很奇特的比喻,很神奇的和读者的心连在一起,最起码我读完以后,鼻尖酸酸的,更让我吃惊的是,这个作者是理科生。
很多时候可以令我们欣赏的,不仅仅是那一本一本的名著,同时也可一多看看小名气作家的代表作,很有可能他把所有的经历都用光了,写了那一本书,而他们本身,也是一道独有的风景。
不论是谁写的,只要是文学,都是值得一品的。
我与书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