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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蛰春雷

时间:2020-04-05 15:07:16 | 作者:吕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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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的情况下,我和潘春雷的见面周期是一年一次。

他家住在满城县城,我家在保定市区。每年的大年初二或初三,我们都会回农村的老家聚一下。我家每年都是到的最晚的,大姑二姑基本上十来点就到了,我们却总得磨蹭到十一点半。妈妈总说去那么早没用,但其实我知道她是不想早回家去了干活,她什么都不会,看别人忙活帮不上什么忙,面子上总觉得不好意思。

推开老家绿色的大铁门,一眼就能看见站在门口的潘春雷。他一年四季都穿西服,好像马上就要去银行上班。和屋里的忙活热闹不同,他总在门口支个小马扎,摸摸猫逗逗狗,安安静静的,来回有进出的人就聊上两句。每次我正往门口走,他就笑眯眯地掏他的西服内兜,从里面摸出两张银行发的纪念币递给我。每年和每年的样式都不一样,在年幼的我看来,他简直就是贴在门口的财神爷。潘春雷的眼眶总是红红的,眼皮也鼓,平时就一副刚哭过的模样。当年他第一次见我奶奶的时候,我奶奶就偷偷跟大姑说,这春雷啊,哪儿都好,人也老实,就是一脸苦样。但在那会儿,我大姑可听不进去这些,义无反顾地跟了他。

我看过当年他们婚礼的照片,我大姑个儿不高,就一米五几,还胖,穿上婚纱更显得圆滚滚的,站在潘春雷的旁边,足比他矮一头多。潘春雷看上去比现在年轻点,还是一身西装,只有胸口别着的大红花才让他和平时有些区别。

我爸说潘春雷酒量很差,平时只要两口下去立马上脸,结婚当天也是,敬酒才不到一半,脸就红得像过敏,走路也发飘,我大姑生怕他出了什么乱子,就让我爸在旁边一直跟着,偷偷把酒换成了饮料,这才打下一圈来。

如果按照现在的标准来看,他俩算是互补型的夫妻。大姑矮胖,潘春雷瘦高;大姑天生能说会道,潘春雷三棍子闷不出一个屁;大姑总爱打扮的花枝招展,今天大波浪,明天小波浪,潘春雷常年只有一个模样;大姑自己开着家药店,潘春雷在农业银行刚坐办公室。

结婚不到两年,大姑生了个儿子,按辈分论,我得管这个孩子叫哥哥。但我其实从来没见过他。这个孩子基本继承了他俩所有的优点,长得白白净净,从刚会说话就口齿伶俐,还特别聪明,一见生人就背唐诗,背完李白背孟浩然,不给他抱走都不带停的。

可能是因为这个孩子长得过于娇嫩,被天上的哪位神仙看中了想收到身边做童子。所以在他不到三岁的时候毫无征兆地得了白血病,潘春雷和大姑卖了药店,又卖了房子,拼尽全力在和老天爷争夺着这个孩子,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出殡当天,潘春雷已经连着八天没合眼了,顾的执事者估计见惯了这样的,走过来跟他说,你记住,丧事成不成功主要就这一点,就看你盆摔得碎不碎。

给灵堂的长明灯添好了油就差不多该出发了。一行人走到了楼下,执事者先安排好亲友的站跪位置,冲着天空打了两朵白花,随着纸钱缓缓下落,他掏出打火机,燃着两张黄纸,然后问潘春雷,盆儿呢?只见潘春雷愣在那儿,神情呆滞,没有答话,经人提醒后,忽然反应过来,说,盆,有,准备了。

执事者把黄纸拿过来塞到盆儿里,对潘春雷说,我说啥你说啥,有点气魄,把盆儿举起来。只见潘春雷跪在地上,盯着执事者,气沉丹田,断喝一声,把盆举起来。执事者说,这句不用喊,做动作就行。潘春雷忙吧盆举过头顶,纸在里面燃烧得很快,几缕黑烟从里面袅袅升起,像是蛇吐的信子,紧接着一股浓烈的焦糊气味弥漫开来。

带着哭腔喊完了三句话,潘春雷将盆儿往下一砸,大概是他下跪的方向不对,膝盖的前方是一条雨后的土路,盆儿的侧沿落在土路上时,只发出一声低沉的闷响,像一记硬拳打在了胸口上,之后便毫发无伤地弹开。在场的人全都愣在那里,眼睁睁看着盆儿弹起又落下,冒烟转着圈儿,像一颗拉了弦的手榴弹,三转两转,滚到了一边儿。

潘春雷只身半跪着挪过去,抱起盆儿,用袖子蹭了蹭上面的土,再回来的时候表情尴尬,样子也十分不堪,他似乎想挤出一个带有歉意的微笑,但最终也失败了。执事者出来维持秩序,并说道:“这么的吧,趁现在马路上车少,咱们去马路旁边摔”。于是众人又换了个位置,跪在了马路边上。潘春雷再次颤抖着高举起盆儿,所有人的心随之揪了起来,心里盘算着,这次要是再没摔碎,还能换到哪里去呢?就在这时,后面等待的人群里突然爆发出几声浑朴而雄厚的满城口音叫喊:“雷子,雷子,碎了它,雷子……”。开始只是零星的几声,像是开玩笑,但其中也不乏热忱和真挚,然后是更多的声音,此起彼伏的叫喊着为他鼓劲儿:“雷子,能耐呢?”,“雷子,你他妈使劲儿砸啊!”,“雷子,雷子……”。到了最后,我爸也跟着一起喊,“雷子,你他妈的给我造点儿响儿……”

潘春雷的双手举到最高处,咬着牙绷紧肩膀,原本就通红的眼睛此刻血丝像叶脉遍布,他用那平日里专门点钱的手,使出毕生力气在突然出现的静谧里向下一掷,震耳欲聋的巨响后,盆儿被砸的粉碎,砂石瓦砾飞到半空中,仿佛半条街的灰尘都随着这声巨响扬到了半空。此刻刚好天光放亮,在朝阳的映衬下,万物镀上一层金黄,人们仿佛刚刚接受了洗礼,表情霎时庄重而深沉,停止了刚刚的叫喊,各自怀着本该有的悲伤与慨叹,沉默地散去。我大姑向着灰蓝的天空长嚎,哭得不省人事。

自那以后,这个家就变了样。潘春雷和大姑搬到了原先银行分配的宿舍。大姑在家静养了几个月后,重新找了份工作,在一个普通的电脑公司里做了个打字员,开始了朝九晚五的生活。原本中产的生活条件,一下子跌倒了小康线上徘徊。

过了没两年,我出生了。也是差不多同时,我大姑再一次怀孕了。对于当时来说,这算是个天大的好事。这一次是个女孩,也就是现在的我妹妹。取名的时候,我大姑不顾别人的反对一定要叫她丑丫,说是去个贱命好养活。或许是头胎吧有点都吸收的差不多了,相比之下,我妹就显得很普通。长得随我大姑,脸圆眼弯,眼距也宽,皮肤很白,一头自来卷,乱蓬蓬地梳在脑后,性格倒是有点像潘春雷,不爱说话,别人说什么就是嗯,啊。她脑子不太灵光,不识逗,大人一逗她就咯咯咯地笑,像鸡叫。

我小时候很喜欢和她玩儿,因为她听话,我说什么都没意见,让我很有当姐姐的优越感,就算是欺负她,她也没有一点脾气。有一次我们放暑假回老家玩,趁大人午睡的时候,就偷偷把自行车给推了出来,那天上午刚下过雨,我载着她撒欢儿。到了土路上,我突然想起了《阳光灿烂的日子》,里面马小军他们骑自行车打架的那段。我就回头和我妹妹说:生活见识网wWw.0279.nEt“我会撒把,就是骑自行车不扶车把,就像电影里那样,你信不信?”,没想到我妹妹听完开始笑,“咯咯咯咯……”,“我不信,你要是会的话,人家不就找你拍电影了么?我在心里叹了口气,说,“你这逻辑不对啊,演员能演电影,那是跟导演关系好,导演才找人家拍,这可不是谁都让演的。就比如说,你以后要是成了导演,女一号就只能找我,因为你就认识我。”丑丫听完说:“我还能找我妈,我跟我妈更熟。”我说:“可你妈不会撒把呀!你看好喽!”说着,我把把一撒,上半身往后轻轻一靠,脚下蹬的飞快,自行车笔直就往前冲了出去。我喊着,这回你该信了吧,她没说话,又开始笑。等骑了还不到十米,地上冒出来半截砖头,我们谁都没注意。前轱辘蹭到了,车把往左一歪,连人带车都失去了平衡。在车子离地不到十厘米的时候,我左脚使劲一蹬,让自己站了起来。可我妹妹就惨了,她脚被卡在了车子后座的踏板上,连人带车摔进了道边的沟里。那个踏板是我爷爷用铁焊的,本来是让我们坐车子的时候防止脚乱动,这下倒好,让我妹遭了罪。

我赶紧把她从沟里捞出来,她哭得我心慌。她就杵在地上,左半边衣服还在往下滴水。我赶紧让她动动胳膊动动腿,看看有没有伤到哪儿。这一检查,得,还真掉了颗牙。我把她拽到了太阳底下,开始给她的衣服拧水,她不敢闭嘴,生怕把嘴里的血和牙一起咽下去,我又拿纸给她把血止住,跟她说没事,你这是乳牙,过两天就长新的了,她这才不哭了。我俩又蹲回排水沟旁边,找到了她掉的那颗牙。因为刚下过雨,所以排水沟里的水是流动的,我俩把自行车支到一边,绕着庄稼地找了接近半天,才找到。那时的太阳已经落到了西边,万物都是火红色的。我把那颗牙举给丑丫看,她眼睛放光,又开始笑,这回我陪她一起笑,把牙用纸擦干净,小心地放进丑丫的衣兜里,我俩推着自行车,踏着夕阳回了家。一路上有说有笑,就像是捡了宝藏。

晚饭的时候,大姑问起丑丫的牙是怎么掉的。我的脑袋都快扎进了饭里,菜都不敢夹,干吃米饭。丑丫想了想,说是她自己摔的,大姑就没再多问。但我还是不敢抬头,一是不敢面对大姑,而是丑丫缺的是门牙,这让她嚼东西很费劲,看起来很滑稽,我看了心疼。吃完饭没一会儿,丑丫还是说漏了。不过这也不能怪她,当时我们正在客厅看电视,我妹指着电视跟大姑说,我姐姐也能演电影,你知道为什么么,因为她骑自行车不用扶把。从那天晚上之后老家的所有自行车都按上了锁。

又过了几年,我们都上了中学,联系就越来越少了,见面次数也少了,丑丫虽然学习成绩一般,但很听话,潘春雷他们对丑丫要求也不高,她每天过得和以前一样快乐。

有一天,我上高二的时候,一回家就看见潘春雷坐在我家沙发上。他表情木讷,看见我之后也没任何变化,只是微微地点了点头,就把脑袋转到了窗户那边。我爸站在窗前,背着手,面向窗户,一动不动的,就像长在了那儿。我很纳闷,就回屋去找我妈,发现她也眼眶红红的,那会儿我也已经大了,他们也不瞒我事。我妈跟我说,上个星期,丑丫住院了,老发高烧,一检查,和当初老大一个并。我脑袋嗡的一声,想开口又不知道或缩写什么。只能问一句,然后呢?我妈接着说,你大姑之前好歹跟药打过交道,多少懂点而医,这第二个孩子也生了病,她心里差不多就猜着了。前两天带着潘春雷去做检查,这一检查,唉,我妈说着,眼圈就又红了。她缓了口气,接着说,这病就出在他身上。

客厅传来了断断续续的说话声,基本都是潘春雷的,我爸只有几声嗯。这期间重复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潘春雷带着哭腔说:“兄弟,你说我还能怎么办啊?”。那天晚上,我妈又断断续续告诉我,大姑看过检查结果后,要和潘春雷离婚,现在人在小姑家住着,要么就去医院守着丑丫,反正说什么就是不回自己家。潘春雷那边,他去小姑家找过大姑,可大姑一见他就哭,哭得像个小孩子一样。而潘春雷也不好意思守在医院,那边有我奶奶他们,他一看见丑丫躺在病床上,心里就难受,更加无地自容。听完这些,我也开始替他想,他还能怎么办呢?

到了这种时候,家里顶事的还得是我爸。他拉着潘春雷去医院把丑丫接了回来,第二天去了北京协和医院,挂了三天的号,终于排到了一个专家号,重新做了一番检查之后,专家说幸好丑丫发现的早,加上她的病情在白血病里面算最轻的,所以能治好,就是得住三个月院。潘春雷出了屋,坐在走廊里就开始嚎啕大哭,一会儿哭,一会儿笑,脸红得像过了敏。

后来,我爸出钱在医院旁边租了个小房子,三十来平米,让潘春雷暂时住在那儿,我爸还说花钱给丑丫请个护工,但潘春雷态度坚决,说什么也不让,潘春雷从此从网上学做饭,每天就在那个小房子里琢磨怎么给丑丫变着花样吃点好的,一到晚上就支一把折叠椅在病床旁边,坐着睡一宿。白天丑丫输液的时候,他就去找护工,学按摩,学怎么使用工具,还学怎么照顾病人。在那三个月里,大姑去过两趟,态度明显好多了,但潘春雷也不让她在那里多待,嫌她添乱,没两天就把她轰回家。

三个月之后,丑丫可以出院了,我爸说去借他们,潘春雷不让,非要自己开车带丑丫回家。他还专门找人把他的车从家开过来,那时候,大姑已经回家里等着他们了。

回家的高速路上,收音机里放着一首老歌,叫《黄昏》。潘春雷问丑丫,好不容易熬出院了,回去之后第一件事想干啥?丑丫想了一会儿,说她想去唱卡拉OK,同学们都说她唱歌好听,她自己也爱唱,但是在医院里没人听她唱。潘春雷冲着后视镜笑了笑,说:“你还去过卡拉OK,比你爸厉害,你爸长这么大一次都没去过,那里面好玩么?”。可我妹头也没抬,就说了句好玩。过了一会儿,潘春雷突然把音量键拧大,印象里周传雄浑厚的声音充满了整个车厢,潘春雷清了清嗓子,嘴一张一合,也唱出声来。一开始只是小声地哼唱,到了后来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一直盖过了音响里的声音。丑丫惊讶的也从后视镜里看着潘春雷,他的脸上布满了细纹,随着嘴角牵扯的幅度不同,脸上呈现出深浅不一的沟壑,嘴巴一张一合,唱着:“黄昏再美终会黑夜。”,声音清脆而凄厉,仿佛一道惊雷,时刻准备着刺破天际。镜子里,潘春雷的眼眶还是红红的,眼窝周围的肉也凹陷了进去,但他的目光透过他的肿眼皮,直直的盯向前方,仿佛一个生命只剩下一口气,但还在战斗的战士。那歌声就是他的利刃。丑丫说,她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好听的歌声,如雷贯耳,就像惊蛰的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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